木質產品在現在還是比較普遍的建筑物、裝修材料。對用于建筑的實木產品,出口歐盟通常根據歐盟CE認證的CPR建筑指令進行規范。木材產品通過CE認證后,可被當地消費者認可,并可在歐盟市場自由流通,避免不必要的指責。
木材產品根據使用目的的不同,其檢驗標準也有所不同。在建筑指令中,我們今天將簡單介紹一下有關木制品的CE認證標準。
木材產品CE認證通常采用的標準是:
EN13986建筑人造板性能、合格評估及標志人造板。
EN14250木結構。帶有穿孔金屬板固定件的裝配預制構件的生產需要預制木構件。
EN14374木結構層壓膠合板材的結構層、要求木結構。
EN14342木地板及拼花地板、特征、對合規性的評定及標志。
EN14080木結構、膠合板和膠合板、要求用膠合板壓木。
EN14915實心木鑲板和貼面層、特征、合格評定實木鑲板及覆蓋層。
EN14545/EN14592木連接件/緊固件。
木材產品CE認證試驗項目:
1、彎曲強度。
2、彎曲硬度。
3、粘合質量。
4、內部團結。
5、持久性。
6、甲醛釋放量。
7、防火性。
8、水分滲透。
9、防止空氣傳聲。
10、吸音性能。
11、熱傳導。
12、結構強度和硬度檢驗。
13、結構抗沖擊測定。
14、結構在使用時進行了強度和硬度試驗。
15、機械壽命。
16、抵御生物入侵的危險。
17、五氯苯酚含量。
生產商必須履行兩項義務,方可對產品進行申報。
1、產品必須在初型試驗(ITT)中進行測試,以確定產品的性能。
2、生產商必須實施工廠生產控制(FPC),以確保所有產品符合ITT標準。每一種進入市場的產品都必須符合ITT標準。ITT和FPC屬于技術規范,而技術規范為協調產品標準,同時也被稱為歐洲技術認證。后一種辦法一般是通過歐洲技術指導指南獲取。
對鋸木行業,技術規范有統一的標準形式。這兩個標準列出了產品的認證要求。認證模式有多種層次,有些層次要求指定機構參與認證。然而,責任總是在廠商身上。下面將簡要概述以下:
方式1和1+認證機構提供的產品證書。
方式2和2+FPC經認證機構認證。
模型3實驗室負責ITT項目。
方式4自我陳述,制造商完成每個任務。
木材CE認證程序:
1、申請人填寫申請表格、填寫公司資料、提供產品資料;
2、工程師確定檢驗標準、檢驗項目和按產品報價;
3、申請者確認報價,簽訂合同、付款付款,提供樣品;
4、申請人提供產品說明書。型號參數、關鍵零件的圖紙檢查;
5、化驗室按照歐盟有關檢測標準,對所申請產品進行全套試驗和不同型號的試驗;
6、完成試驗,發放試驗報告;
7、項目完成,簽發公告號CE證書。